校門附近放置賭博機 賺錢不成兩人被立案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陳丹) “我以為在自家便利店門口放置兩臺‘老虎機’可以增加生意,多賺點錢,沒想到竟然犯罪了,早知道我就不做了。”嫌疑人陳某某悔恨地說道。
原來,8月開始,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將2臺賭博機放置在福鼎某中學附近嫌疑人陳某某開設的便利店前供過往行人賭博。邱某某、陳某某約定均分獲利。福鼎市人民檢察院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該線索,并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對兩臺賭博機進行清點,查扣該老虎機內一元硬幣443個,娃娃機內一元硬幣106個。
“很多人認為只是放置游戲機,怎么就構成犯罪了呢?”對此,檢察官解釋,根據(jù)兩高一部《關于辦理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第3項規(guī)定:在中小學附近設置賭博機2臺以上的,以開設賭場定罪處罰。對于賭博機的概念,該《意見》第1條也有規(guī)定,即具有退幣、退分、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備并以現(xiàn)金、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作為獎品,或者以回購獎品方式給予他人現(xiàn)金、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的,屬于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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