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電動車行駛亂象當治
電動車不走輔道,甚至載著小孩在機動車道中行駛。
電動車逆行在車流當中。
寧德網(wǎng)消息 (閩東日報記者 張文奎 文/圖) 6月21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第二大隊獲悉 ,僅6月份以來,該大隊查處電動車違規(guī)行為多達200多起,如未佩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guī)載人、不按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時有發(fā)生。
電動車因節(jié)能、便捷,成為很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且數(shù)量也與日俱增。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我市自2015年開始實施電動車掛牌管理以來,全市掛牌的超標電動車超6萬輛,合標電動車5000多輛,其中還不包括未上牌的電動車。大量的電動車上路,因駕駛人安全意識不到位、沒有行之有效的處罰措施等因素,導致亂象頻出,加劇交通擁堵的同時,還危及人生財產(chǎn)安全。
6月11日8時左右,在寧德一中紅綠燈路口記者見到,南北向通行綠燈已經(jīng)亮起,車流量很大,一位年輕女士逆向行駛在車流當中,絲毫沒有意識到危險。“此種行為就是拿生命在開玩笑,安全意識可以說為零。”交警工作人員表示。
記者發(fā)現(xiàn),市區(qū)的閩東路、福寧路等一些路段,設置有輔道用于兩輪車輛行駛,具備機非分流的條件,但依然見到很多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甚至有的駕駛員還頻繁變道,穿插于小車之間,嚴重影響交通通行效率,還危及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電動車不遵守交規(guī)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6月9日,駕駛員陳某駕駛無牌電動車從下凡村駛入閩東路非機動車道后自東往西逆向行駛,與楊某自西往東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陳某因重大過錯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據(jù)直屬二大隊事故中隊的統(tǒng)計,2017年轄區(qū)內交通事故約1300起,其中因兩輪電動車、摩托車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行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就占到65%左右,應該引起駕駛人員的重視。
東僑直屬二大隊負責人林顏斌介紹,為進一步規(guī)范電動車、摩托車等兩輪、三輪交通工具的駕駛行為,交警部門計劃在閩東路等設置有輔道條件的路段,通過執(zhí)法和引導,強制電動車、摩托車等車輛在輔道行駛,將其與四輪機動車分離,打造示范路段,提高交通通行率的同時,保障交通安全。
責任編輯: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