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的體會摘錄(11)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走出誤區(qū) 厘清關系
壽紀
一、對“兩個責任”在認識上的偏差
一是基層黨組織是領導主體而不是工作主體。從“全面領導責任”到“主體責任”,主體責任內涵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和發(fā)展,因此,基層黨組織必須牢固樹立抓黨風廉政建設這一主線,自覺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等職責;二是黨風廉政建設是紀委紀檢組的事。十八大以來,紀檢監(jiān)察機構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兩個責任”的提出,突出了紀委紀檢組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任務: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三是重行政職務輕黨內身份。當前體制下,許多領導尤其是行政一把手都有著黨內職務和身份,作為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始終牢記自己的黨內職務,切實履行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二、解決對“兩個責任”認識偏差的對策
一是必須明確“兩個責任”是一個整體;二是必須厘清各自責任;三是必須權責對等;四是必須以身作則;五是必須嚴格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六是必須嚴格執(zhí)行制度規(guī)定?;鶎蛹o委紀檢組應切實履行好監(jiān)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工作和任務,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管好班子,管好自己,當廉潔從政表率,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jiān)督、倒查追究的完整制度鏈條,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形成知敬畏、明底線、受警醒的挺紀氛圍,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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